履约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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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贵方、受益人)

鉴于贵方与本保函的被保证人江西省****(以下简称:被保证人)即将与贵方签订***年中国联通智慧客服北方一中心和南方二中心服务外包项目(采购包*:****)(采购编号:2020CUC-***)采购框架合同(合同名称:***年中国联通智慧客服北方一中心和南方二中心服务外包项目(采购包*:****)(采购编号:2020CUC-***)采购框架合同)(以下均简称“主合同”)。为了保证被保证人依约履行其在主合同项下的义务,我行(“保证人”)应被保证人的申请,特开立以贵方为受益人、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币种)¥27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佰柒拾万元整,下称“保函金额”)的履约保函。我行不可撤销地承诺如下:

一、本保函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被保证人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我行将在收到贵方提交的书面索赔通知书和保函原件后 7 个工作日内,无条件、不争辩、不可撤销地将贵方索赔的款项一次性付往贵方在索赔通知书中指定的贵方账户,贵方需引述被保证人所违反的主合同条款原文,无需出具证明文件或进一步陈述理由。本行以保函金额为限向贵方承担担保责任。

二、我行在此承诺:受益人在向我行提出付款要求之前无需先行向被保证人提出付款的要求,也无需对被保证人提起诉讼或仲裁。

三、我行现对被保证人与受益人未来有可能对主合同进行的补充、变更、修改表示同意,并在此同意在该等补充、变更、修改范围内,向受益人承担担保责任,但前述合同的任何变化都不得加重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

四、本保函自开具且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2年06月30日止,到期后本保函自动失效,此后提出的索赔,我行无任何赔付义务。

五、本保函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与本保函有关的争议、纠纷,各当事人可诉讼于受益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六、主合同按期履行完毕后6个月或保函超过有效期或我行的担保义务履行完毕,保函即行失效,请将本保函退回我行注销。

七、我行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我方银行****(公章)

公司 深圳市信安工程担保有限公司
微信 
联系人 王小姐 15815552225
地址 深圳市 龙岗区 龙城街道 正中时代广场B座1005  (龙城广场地铁站)